更新时间:2023.01.28
滥伐林木罪量刑标准数量是:在林区盗滥伐一般可掌握在10立方米-20立方米或幼树500-1200株;在非林区滥伐一般可掌握在5立方米-10立方米或幼树250-600株,属于情节严重。林木数量,一般应以立木材积计算。超计划采伐而构成滥伐的林木数
量刑标准司法解释: 1、盗伐林木二至五立方米或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为数量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2、二十至五十立方米林木或幼树一千至二千株为数量巨大,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罚金; 3、一百至二百立方米林木或
盗伐林木罪立案标准为: 1、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范围在二到五立方米以上的; 2、盗伐森林或林木的幼树数量在一百株以上的; 3、犯罪行为人以非法占有的目的,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承包经营或管理的林木; 4、犯罪行为人在自己林木采伐许可范围以外的
盗伐风倒木能否认定为盗伐林木罪,还要看具体的案件情况而定。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盗伐林木罪立案标准如下:1、盗伐林木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森林法规,盗伐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森林或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根据法律解释,盗伐林木“数量较大”,以二至五立方米或者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为起点;2、盗伐林木“数量巨大”,以二十至五十
辽宁省盗伐林木罪立案标准: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2立方米至5立方米或者幼树100至200株。 根据《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 (一)盗伐林木案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立案起点为2立方米至5立方米或者幼树
盗伐林木罪构成条件有: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和林木的所有权;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护森林法规,盗伐国家、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森林及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为故意。
滥伐林木罪的立案标准是:滥伐十至二十立方米以上的;滥伐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以上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但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或者方式,任意采伐本单位
盗伐林木罪认定标准如下: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和林木的所有权。 2、客观要件:表现为违反保护森林法规,盗伐国家、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森林及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一般主体,既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
盗伐滥伐林木的立案标准有:盗伐林木的立案标准是盗伐林木二至五立方米以上;或者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滥伐林木的立案标准是滥伐林木十至二十立方米以上;或者滥伐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以上。
盗伐林木罪和滥伐林木罪的区别为: 1、犯罪客体不同。盗伐林木罪既侵犯国家、集体或他人林木所有权,也侵犯国家对林木采伐的管理制度;而滥伐林木罪主要侵犯国家对林木采伐的管理制度。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3、犯罪主观方面不同。 4、犯罪主体不同
一般不是盗伐。无论滥伐林木罪主观罪过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其主观内容都不包含非法占有林木的目的,而盗伐林木罪只能是直接故意,而且,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林木的目的。
盗伐林木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伐国家、集体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及盗伐他人自留山上成片林木,数量较大,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