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9
离婚财产的分割遵循以下原则: (一)双方协商决定。 (二)男女平等。 (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四)给予补偿的原则。 (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此外,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离婚债务一般情况下是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按照
1、首先应当认定是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个人财产,所有权属于该方,另一方如果有参与还贷,则给予一定的补偿; 2、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首先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由法院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婚姻诉讼财产分割基本原则是: 1、个人专属财产,除另有约定外,不予分割的原则; 2、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协议分割优先,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首先,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即以当事人的意愿为先。夫妻双方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先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可以双方平分,也可以一方少分,甚至可以一方不分,只要能够达成合意,法律均不禁止。但是如果协商不成的,任一方都可以起
继承法的原则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了:1、保护公民个人的合法私有财产原则;2、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3、继承权男女平等的原则;4、保护弱者、养老育幼的原则;5、继承人之间互谅互让、协商处理的原则;6、尽量发挥遗产效用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各共有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