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7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处罚标准: 1、行为人犯有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对事故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后果特别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明知校舍、教育教学设施危险,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造成重大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处罚,主要包括: 1、一般情况下,会对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如果造成后果特别严重的,会判处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 3、本罪为纯正的单位过失犯罪,自然人不构成本罪,只处罚直接责任人员,对单位不予
根据造成的后果对直接责任人员进行量刑,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恶劣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致多人死亡; (2)致多人重伤; (3)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特别
工程建设单位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应当承担的责任为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处罚是:对直接责任人员,一般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后果特别严重的,则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处罚是: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后果特别严重的,则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处罚: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为纯正的单位过失犯罪,自然人不构成本罪,只处罚直接责任人员,对单位不予处罚。
教育设施重大事故罪的处罚是: 1、如果是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如果造成的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是教育设施
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主体为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的构成教育设施
教育设施重大事故罪的处罚是: 1、如果是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如果造成的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是教育设施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量刑为:犯此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教育设施,主要指学校的教室、宿舍、食堂、围墙、体育设施等。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处罚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