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5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1、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 2、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3、另外
关于高空坠物的法律规定如下: 1.非故意的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有其他责任人的,事后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2.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
1.非故意的高空坠物伤人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有具体责任人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可以向其追偿。 2.故意抛物致人受伤的,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
高空坠物,是发生在生活当中的一种现象,如果高空坠物导致了人员受到伤害的话,需要进行赔偿的,这种高空坠物的赔偿,是具有一定的前提条件,也就是必须要确定责任主体。
1.非故意的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有其他责任人的,事后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2.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
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是: 1、由实施高空坠物行为的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2、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3、物业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高空坠物的制度的法律依据是,物业应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为履行安全注意义务,有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物业承担补充补充赔偿责任;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
高空坠物适用举证责任一般由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此时不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属于法定的举证责任倒置,因而由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来承担举证责任。
高空坠物侵权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原则。即受害人只需要证明自己确实被高空坠落的物体砸伤,自己受到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只要坠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没有证据证明自己不存在加害行为的,就需要对受害人依法承担高空坠物侵权赔偿责任。所有人、管理人
高空坠物全楼赔偿法理:从建筑物中抛出或坠落的物体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侵权人不明确的,可能造成伤害的建筑使用人应当给予赔偿,除非能够证明其不是侵权人。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效实施后,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
从建筑物抛出或坠落的物体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由侵权人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侵权人尚不明确,则由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除非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另外,自《民法典》生效实施后,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若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
1、高空坠物伤人并不是整栋楼都应当承担责任,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 2、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