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2
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要件具体有: 1、主体要件: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 2、主观要件:主观上必须出于过失;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罪的判刑标准: 一、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造成重大伤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恶劣主要指以下情况: 1,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
重大安全事故罪的量刑,具体如下: 1、犯生产、作业重大安全故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强迫他人非法冒险,造成重大伤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4、情节特别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发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造成死亡一人
1、犯生产、作业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具有以下犯罪构成要件: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而情节特别恶劣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单位职工提出后,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
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过失;侵害的客体是人身和财产;客观方面是实施了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主要指以下情况: 1、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如多人死亡;或者造成重伤的人数特别多;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特别大; 2、违法行为特别恶劣,因违反规章制度受到批评
一般情况下,在生产、作业中,由于行为人违反了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从而导致出现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了其他严重后果的,那么该犯罪分子会被人民法院判处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还存在情节特别恶劣情形的,那么该犯罪分子会被人民法院判处3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