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明确表示归一方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同居期间,属于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可能包括包括:双方当事人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子,双方共同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等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一般是指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
这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民法典》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知识产权的收益;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家庭共同财产不包括以下财产: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等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以下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婚后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 2、婚后一方或者双方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法律明确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方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一方以个人财产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婚后财产中,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情形有: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同居期间的财产不一定都是属于共同财产。若同居双方当事人规定财产均归一方所有,或者双方事先有约定财产均归各自所有,那么同居期间的财产就不属于共同财产。同理,一方同居之前的个人财产,以及因该个人财产所生的孳息),一般也应作为该方的个人财产对待,
夫妻共同财产中不属于共同财产的: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属于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范围有:同居于1994年之后的,双方同居期间共同产生的收入、购置的财产,以及约定共同所有的财产等。同居于1994年之前的,夫妻在事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收益、住房公积金等;属于个人财产,但男女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