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范围有: 1、双方同居于1994年之后,双方同居期间共同产生的收入、购置的财产等; 2、双方同居于1994年之前,属于个人财产,但男女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归共同所有的,夫妻在事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收益、住房公积金等;
首先,如果同居期间双方有共同购置的财产或有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则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即按照双方的出资份额、所作贡献等公平合理地予以分割;如果双方财产混同,无法确认各自出资比例的,则对双方共有财产进行均等分割。 其次,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工资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范围指的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明确表明归一方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同居时,除双方约定属于共同财产和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外都不属于共同财产。因为同居关系并不属于婚姻关系,不能适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有的原则规定。
《民法典》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对于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因同居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双方没有形成法律上的夫妻身份关系,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就不能适用婚姻法的规定处理,而是应适用《民法通则》等法律有关共有财产处理的规定。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以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下: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
以下财产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根据法律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双方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双方通过知识产权所取得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没有特别说明归一方所有的财产。以上财产没有特别约定的,都属于夫妻共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收入; 3、知识产权收益; 4、继承或者赠与所得财产,但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名下的财产以他人名义登记为共同财产,但有证据证明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