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1
刑事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提起并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的程序。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
刑事诉讼再审抗诉的程序是: 1.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抗诉; 2.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应当制作提请抗诉报告书,并将审判卷宗、检察卷宗报上级人民检察院; 3.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抗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再审法庭; 4.人民法院就抗诉案件作出
刑事再审程序在我国法律中又表述为“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确有错误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提起并由人民法院对该案件进行重新审判的程序。它是上级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
刑事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有错误,依法提起并重新审理案件的程序。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不能停止执行判决、裁定。同时,当人民法院、
若有以下的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再审:1、原来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而现在又有新的证据能够证明的;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现已经经过审理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进行再审的;3、原来经过审理的判决、裁定适用法律错误的,或者判决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按现行法律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根据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审核是否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当然,人民法院还可以自己决定或者根据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启动
1、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律师等对生效裁判不服的,需要向作出生效裁判的法院的同级检察院申请再审。2、或者可以直接向生效法院同级检察院的上级检察院申请再审,上级检察院可以交由生效法院通缉的检察院受理,案情重大,复杂的,上级检察院也可以
一、当事人申请再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
再审的程序包括申请再审、决定再审和再审审理。刑事案件再审的途径有三种,一种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申诉符合法定再审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当重新审判;另一种是法院依职权启动再审;第三种是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检察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发现判决确有错误的,也可以主动提出再审;检察院提出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
刑事再审程序的启动条件为: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刑事诉讼法的再审程序:先由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申诉;然后由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再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最后作出相应的判决;不予受理的,则说明理由。
刑事诉讼法的再审程序规定为:再审程序即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检察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职权提起并由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判的一种诉讼程序。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