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债务清偿的时间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随时要求归还,自双方约定的还款日期起两年内如果没有追讨过,则法院不再支持,但在这期间每追讨一次,两年的时效期间就重新起算。
债务清偿的时间由双方自行约定,没有约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归还,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清偿,但是要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
清偿债务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债务性质,第三人可以代为清偿; 2、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不得由第三人代为清偿的协议; 3、债权人没有特别理由拒绝代为清偿,债务人也没有正当理由提出异议; 4、代为清偿的第三人必须有清偿债务人的意思。 《中
离婚债务清偿的规定是,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夫妻双方共同清偿,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一方个人偿还。
对于债务关系,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归还日期,可以随时要求归还,自双方约定的还款日期或偳还之日起两年内如果没有追讨过,则法院不再支持,但在这期间每追讨一次,两年的时效期间就重新起算。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指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时间。
债务间接清偿的成立要件:须有旧债务存在;须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一致;须新债务与旧债务之内容异其要素。新债务之给付内容、种类必须合法确定而且可能履行,而且给付之要素必须与原债务不同。
认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应当同时具备一下三个方面的要件: 第一,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 第二,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届偿还期限的债务。 第三,债务人未清偿债务的状态客观存在。
债务清偿期限由双方约定。没有约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归还,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清偿,但要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
债务承担的效力为:在第三人按约定加入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后,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如果第三人不履行的,债务人要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了的,则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就转让给第三人。
债务间接清偿的成立要件是: 1、须有合法有效的债务存在; 2、当事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一致,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 3、新债务的给付要素与原债务不同。
代为清偿债务时要符合的条件包括代为清偿的行为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清偿的债务不具有专属性,如果是专属于债务人的债务则无法代为清偿,债权人和债务人之前没有约定不得代为清偿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