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1
主债权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债务免除需承担下列法律后果,如果债务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则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全部或者部分的终止;如果债务人拒绝的,则免除行为不对债务人产生法律效力。
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
债务转让的法律规定有以下特征: 1、债务是可转移的,当事人必须亲自履行的债务不能转移; 2、约定相关债务转移的必要条件是债权人同意; 3、产生新的合同关系,转移前消除合同关系,转移后产生合同关系; 4、合同主体发生变化,第三为合同当事人。
债务转让,按照转让后原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以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 1.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 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表现在,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不再对所移转的债务承担
一、债务转移生效的条件: (一)须有有效债务存在。 (二)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 (三)形式要件。 (四)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合意。 (五)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的同意。 二、债务转让的法律后果 1、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
债务转让有下列法律效果: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但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以及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务除外。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2、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法不得转让; 4、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转让对债务人无效。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
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应适用《民法典》第555条有关债权转让的规定,对于该条所规定的不得进行转让的债权,例如根据合同的性质不得进行转让的、按照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进行转让的、依照法律的规定不得进行转让的债权等,不得进行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形式分为:
债务不偿还的法律后果包括: 1、如果还款日期尚未还款,如果借据约定了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滞纳金,债务人最终可能要承担本息以外的违约金; 2、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后判决不还款的,可能影响债务人信用,列入黑名单,会给债务人未来生活中的贷款、旅行等行为
债务转移的法律后果为:如果是全部转让,则原债务人脱离原债权债务关系,新的债务人需要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债务转移必须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否则该转让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