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0
鉴定工伤没有达到伤残标准的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没有鉴定为工伤,不可以走医保。医保与工伤只能选择一种报销。如果认定了工伤的话,建议选择工伤,因为报销比例高,符合工伤保险目录的100%报销。医保和工伤均要求提供医疗费单据原件,因此不能都报。但是,在很多地方,医保和工伤是没有重合的,医保侧重
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再次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不可以,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其实是一回事,当事人没有进行工伤认定,也就是放弃了伤残鉴定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
没做工伤认定不能做伤残鉴定。工伤鉴定和残疾鉴定实际上是一回事,当事人没有进行工伤鉴定,即放弃残疾鉴定,两者实际上是一回事,完整的学名应称为:劳动能力鉴定。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依照法律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
九级工伤的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2、停工留薪,在治疗和修养期间,由用人单位按正常工资待遇支付; 3、医疗费、交通、食宿费用依法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其他赔偿待遇。
劳动合同变更,但工龄延续,一般不会有赔偿。劳动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劳动者的履行,仅是因变更不会支付赔偿或经济补偿。若变更劳动合同后,导致订立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协商后仍不能继续履行的,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不一样,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鉴定不一样。劳动能力鉴定与伤残等级鉴定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从性质上来说,劳动能力鉴定是伤残等级鉴定的基础。从范围来说,劳动能力鉴定范围更大一些,即除对工伤(含职业病)进行鉴定外,还包括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导致的暂时或永
申请工伤鉴定原则上是没有期限的,但职工在病情稳定后认为工伤影响劳动能力的,应该及时做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1年后会过期。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超过1年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保障部门可不予受理。
工伤职工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停止享受工伤待遇。《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
没有申请工伤鉴定是因为用人单位原因的,由用人单位在停工留薪期支付原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