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9
批准逮捕后多久移送审查起诉要根据公安机关的侦查进度确定。一般检察院批准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为二个月,复杂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对于流窜作案、结伙作案、难以取证等复杂案件可再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犯罪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其他复
批准逮捕的执行主体为检察院,侦查的执行主体为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即由人民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的属于补充侦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
批捕犯罪嫌疑人后,一般由公安机关或者是人民检察院侦查。《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在逮捕之后侦查案件的具体情况,为判决提供更有力的证据,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1、批捕前一般是要先刑事拘留的。因为逮捕需要检察院批准,即使要逮捕也需要时间,在报批过程前先刑事拘留。 2、特别是针对现行犯的,一般先予以拘留,若符合逮捕条件的,再提请逮捕。 3、但若是在逃犯,经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可以直接对其进行逮捕。
审查逮捕的期限一般是7天。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最长不会超过7天,如果在检察院审查批捕之前公安机关就已经先采取了刑事拘留的措施,从刑事拘留到收到人民检察院是否决定批捕的通知书,整个时间最长不能超过37天。检察院决定逮捕的,逮捕后会继续侦查工作。
检察院不批准然后继续侦查即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案子到检察院审查起诉,重新打回公安进行的才算补充侦查。但现已取消了审查批捕阶段的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案件立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日,涉嫌犯罪线索需要查证的,立案审查期限不超过7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一般情况下,侦查立案的期限为3天,涉嫌犯罪线索需要查证的,侦查立案
一般的刑事案件,都必须先后经过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三个阶段,才能终结,由法院判决后送达相关机关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也有可能逮捕后已经是批捕的状态,因为一般是先批捕然后在逮捕。
逮捕后侦查羁押的期限是: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3、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