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代通知金的规定:劳动者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不能协商变更劳动合
立即辞退代通知金的规定是什么样的: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应当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立即辞退代通知金的赔偿一般发生在用人单位对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中。
替代通知金的标准是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
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况包括: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新工作,单位打算予以辞退的;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单位打算予以辞退的等。
一个月的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
代通知金有两种:第一种:北京市的代通知金是在《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中的第40条、第47条规定,是终止劳动合同代通知金;第二种:在《劳动合同法》中的第40条规定的,是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
代通知金依据的规定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的,应当支付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代通知金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在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的情形中,未提前通知劳动者本人,就应当支付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也未变更;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其他。
代通知金的标准是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
以下是通知金的三种情况: 1、劳动者生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3、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