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1
公安不立案时,受害人可以找检察院,通过检察机关立案监督的途径达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
对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时,受害人可以通过检察院去维护自身的权益。对于任何的单位或者是个人,发现了犯罪事实或者是嫌疑人,都有权利去向人民检察院举报。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对于举报、控告、报案都应该及时接受进行处理。人民法院对于公安不立案理由不
公安不立案时可以找检察院。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如果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所以,遇到公安机关不立案,且我们有充足立案证据和理由的,可以找人民检察院。
不再追究。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可见,公安机关是不会再将不起诉人拘捕的。
检察院把案子退回公安的,公安机关应该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并且将案件再次移交到人民检察院。案件之所以会被人民检察院退回,基本上就是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的过程中发现定罪证据不够充分。总之,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并不符合起诉的条件,检察院只能退
检查院把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要看以什么理由退回案件,若检查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退回公安机关,那么需要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话,检查院应当制作补充侦查提纲,连同案件证据材料一并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若以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存在《刑事诉讼法》1
重婚罪公安机关是可以立案的,根据规定只要是遭受重婚罪行的当事人去了公安局报案就应该得到先行立案。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检察院不予起诉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改变强制措施,或者进行补充侦查,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检察院不予起诉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改变强制措施,或者进行补充侦查,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检察院不起诉不会留有案底。案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
案件由公安机关移送至检察机关后,检察机关会对案件的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起诉条件的,检察机关会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