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4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
设立有限公司需要具备的条件有符合法定人数的股东,所有股东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和组织机构,有经过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和公司住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注册公司首先需要进行名称的预先核准。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规范运作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具备的特征如下: 1、向公司投入在章程中承诺投入的资产,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 2、在工商行政机关登记的公司文件中列名为股东; 3、在公司成立后取得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等等。
以民事强制执行为例,要想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必须要满足的条件有:首先,申请强制执行的人必须持有合法的执行依据,一般是生效的裁判文书;其次,其申请的内容必须是可执行的;再次,义务人拒不履行执行依据所载明的义务。这三项是必须满足的条件,如果不符合
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行政决定;已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申请执行的时间在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十日后且在自当事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限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
强制执行的条件: 一、权利人拥有合法有效的执行名义,比如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文书等;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已经届满; 三、义务人没有依法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四、权利人要在申请执行的法定期限内申请。
强制执行的条件有: 1、必须有效的行政裁判文书; 2、裁判文件必须有可执行的内容; 3、义务人拒绝履行司法文书规定的义务,即在履行期限内拒绝履行; 4、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执行,即履行期限届满未履行的两年之内; 5、符合人民法院管辖权的规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依法制定公司章程,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注册资本;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有公司名称,住所,组织机构。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也称为创立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订立发起人协议,提出设立公司申请,认购公司股份,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者。 (1)发起人的范围。我国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法人(不包括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
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1.境外债务人必须在国内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2.境外债务人投资兴办的合资、合作企业或独资企业无利润可分配。 3.股权转让必须征得合资他方或其他股东的同意。 4.必须征得对外经济贸易主管机关的批准同意,这是前置条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有: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2、有依法制定的公司章程; 3、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4、有公司名称,住所,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