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22
公安机关属于行政机关。公安机关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治安,行使国家的行政职权,同时公安机关又依法侦查刑事案件,行使国家的司法权。公安机关的性质具有双重性,即既有行政性又有司法性。
逮捕有检察院或者法院决定,而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对于公安机关执行的
职务侵占构成犯罪的,被侵占单位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如果有犯罪事实的,公安机关是会立案的。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
报警后公安机关如果不立案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书要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提出。申请书中要讲明应当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要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后七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职务侵占罪公安机关可以立案,但需要满足立案条件。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条件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达到六万元以上的。
立案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侦查机关对犯罪线索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正式开展侦查活动的诉讼程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法定条件应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不立案是司法机关对案件材料审查后,认为不存在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决定不予受理的行为。
公安机关可以立案侦查重婚犯罪。经被害人告诉公安机关可以立案侦查重婚犯罪。对于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如果公安部门不立案,因为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则报案人可以在符合立案条件时再报案;如果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有错误的,则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由人民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理由不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而公安机关在接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