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离婚管辖权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
离婚管辖权的规定是:首先向被告住所地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去被告经常居住地起诉;如果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被监禁的情形,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
离婚管辖权是由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离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军人离婚案的管辖是如何规定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就原告: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都是军人,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法院管辖。如果一方是军人,另一方不是,军人对非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的,那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且一方是文职军人的,那由被告住所地
离婚房产纠纷依法由被告所住地,或被告经常居住地,或原告所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离婚房产纠纷属于民事案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其管辖分为以下情形:1、一般由被告所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所住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双方达成一致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二是到法院提起诉讼离婚。离婚诉讼中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一般应一并处理,如在离婚诉讼中未处理的财产或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的约定,可另行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之诉。离婚后财
离婚案件,通常通则是,原告就被告原则,就是说,被告在哪个住,就去哪起诉。实践当中,双方的居住情况又比较复杂,总结一下,具体有以下几种最常见的情况: 1、如果被告近一年一直在户口所在地居住,那就去户籍地起诉; 2、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
离婚诉讼地域管辖范围是: (1)被告所在地管辖情况: 1、夫妻双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共同居住的县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就是管辖法院。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离
起诉离婚一般需要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可以到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如果被告存在以下情况的,则要到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一、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 二、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