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2
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第二步: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第三步: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
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
二审判决书一经收到,也就是生效了。但是如果申请执行,要看义务履行方是什么时候收到的二审判决书。如果二审是维持原判的话,那就是看一审的判决,如果是给付金钱的,通常是写着在判决生效xx日内,支付多少钱,这个是自动履行期。只有过了这个期限,而义务
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程序中出现了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必须中止执行的情况的,一般才可以申请中止执行,如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等,可以申请中止执行。
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审理的情形有: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等等。
准备好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材料: (一)经本人签字或者盖章的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申请法院的名称、本人签名或者盖章以及写申请执行书
在作出民事案件判决后,法院依法进行执行的期限一般是六个月,如果六个月之后还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后,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
1、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2、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3、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