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以下情况下能变更孩子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
抚养费是父母支付给孩子的,父母不能向孩子要抚养费,但是如果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的,父母可以向孩子要赡养费。 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
对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诉讼,法院在判决时,既要考虑父母的抚养能力,又要考虑是否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同时还要照顾十周岁以上子女的意愿。这种情况下,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就
抚养费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可以减免子女抚养费的情形如下: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
女方取得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有: 1、孩子已经年满八周岁,愿意随当事人生活; 2、孩子随己方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和成长; 3、有证据证明对方不适宜抚养; 4、当事人有能力抚养孩子; 5、孩子不满两周岁。
如下情况父母可要求减少抚养费: (1)由于长期患病、丧失劳动能力、被监禁等原因,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
成年子女对于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且此种义务属于法定的义务,当事人一般不能不履行,但存在以下情形的,当事人可以不赡养: 1、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来源、丧失劳动能力的; 2、成年子女本身不能独立生活的,例如成年子女为不能辨
父母不抚养孩子,孩子有赡养义务,具体如下: 1、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义务,不因为父母的原因而影响,具体而言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女都有义务赡养父母; 2、根据法律规定,
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况有下列几种: (1)抚养人得了严重疾病,经治不愈,有可能影响子女身体健康的; (2)抚养人失去劳动能力,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无力再抚养子女的; (3)抚养人因犯罪被判刑,不能再承担对子女的抚养教育责任的; (4)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可以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得到2个孩子的抚养权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方面夫妻双方的经济能力、教育背景、生活条件、居住环境、身体状况等,判断哪个更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获得抚养权的概率大一些。另一方面看孩子的年龄,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可能需要母乳,都是由女方抚养
孩子的抚养权,在出现以下情况时,可以变更: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不尽抚养义务;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