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1
离婚冷静期是三十天。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冷静期满后,双方没有去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的,也视为撤销离婚申请。 办离婚需要以下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2、离婚协议
离婚冷静期的时间为三十天,这个时间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计算。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都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内没有撤回申请冷静期满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是30天。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当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应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离婚冷静期是一个月。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法院考虑判决离婚的重要因素。冷静期为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如果夫妻感情破裂,并且经过法院调解不成的
1、夫妻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自婚姻登记受到离婚申请之日起算30天内,夫妻任何一方对于离婚反悔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申请。 2、该婚姻依旧是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依旧是夫妻。 3、另外,若夫妻双方没有在30日内去婚姻登记机关申
1、夫妻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自婚姻登记受到离婚申请之日起算30天内,夫妻任何一方对于离婚反悔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申请。 2、该婚姻依旧是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依旧是夫妻。 3、另外,若夫妻双方没有在30日内去婚姻登记机关申
离婚冷静期是三十天的时间,离婚冷静期目前是强制执行的,《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适用于协议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