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民事诉讼权利的享有者和民事诉讼义务的承担者。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一切诉讼参与人。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参加诉讼的目的、作用、诉讼地位、诉讼权利和义务的不同,可以把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分
抚养关系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长辈对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晚辈的抚育、教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对于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夫妻关系是指由合法婚姻而产生的男女之间的人身和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夫妻关系是家庭产生的前提,是家庭关系的基础和核心。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夫妻财产关系两个方面的内容。
相邻关系包括:用水、排水相邻关系;通行相邻关系;土地相邻关系;通风、采光和日照相邻关系。相邻各方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要互相协作,兼顾相邻人的利益。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民事法律关系分为以下6种: 第一、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这是根据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对象的不同所作的分类。财产关系是民事主体之间因财产的归属和财产流转而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人身关系是民事主体之间因人格利益和身份关系而形成的
民事诉讼参加人是指除当事人以外的参与民事诉讼并在诉讼中享有一定诉讼权利、负担一定诉讼义务的参与人,包括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事实劳动关系特征:事实劳动关系与非法劳动关系有着主体、内容、保护手段等方面的本质区别;事实劳动关系依照现行法律的规定属于有效的劳动关系,具有合法性;事实劳动关系产生的原因多种多样、涉及面广、人数众多;其他。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从法学理论的角度对二者关系的研究论述,主要是以下四点: 1、法律关系中的对应关系。这种对应关系是指任何一项法律权利都有相对应的法律义务,二者是相互关联、对立统一的。 2、社会生活中的对等关系。这主要表现在权利义务的总量是大
民事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其权益,因而使诉讼成立的人,称为原告。与原告相对的一方,被控侵犯原告权益,需要追究民事责任,并经法院通知其应诉的人,称为被告。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虽无独
可以成为当事人上诉理由的,主要有以下情形: 1、上诉人认为原裁判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裁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2、上诉人认为原裁判适用法律有错误。 3、上诉人认为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影响到案件正确判决的。
相邻关系纠纷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通风、采光、通行等传统相邻关系纠纷; (二)以管线铺设等诉求为代表的空间相邻关系纠纷; (三)区分所有建筑物相邻关系纠纷; (四)相邻环保纠纷; (五)相邻权利人扩张解释现行法所致的相邻关系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