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二、证明双主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门诊、住院病历、医疗费发票等。 三、证明损害的事实发生的证据: 1、医生诊断证明或伤残证明或死亡证明书; 2、医学会或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报告或相关的医学文献资料、医疗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原则、公平原则、公正原则、及时原则、便民原则。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遵循的原则有: 1、坚持以客观事实为基础的原则; 2、坚持按照医学原理进行科学分析的原则; 3、坚持选择适用法和条例的原则; 4、坚持医患对等的原则; 5、坚持在认真执行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区别对待的原则。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
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医疗过程有无过错承担举证的责任。这与《民事诉讼法》中“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正好相反,即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主张而由对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这就是通常被称为的“举
医疗纠纷所需证据: 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患者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证明患者或者其他人的身份情况; 2、病历资料复印件,包括患者门诊病历等; 3、患者或家属的误工证明; 4、相关费用单据和清单,包括相关的医疗费单据等; 5、其他,如有关
一、医疗事故赔偿调解遵循的原则如下: 1、与具体案件的医疗事故等级相适应; 2、与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中的责任程度相适应; 3、客观考虑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与损害后果的关系; 4、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医疗事故调解
医疗纠纷的原告指患者,如果患者死亡的则原告为患者的全部继承人。法律规定,原告只有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才会符合人民法院立案条件。
医疗纠纷诉讼的举证规则是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举证责任倒置。
医疗损害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在特殊情形下,医疗损害责任实行过错推定原则。构成医用产品缺陷损害责任,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
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关系是发生医疗事故之后很有可能导致医疗纠纷,若是医疗纠纷并不一定是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纠纷的法律适用的论文可以在知网上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