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离婚判决书丢了可以到法院申请调阅案卷资料,可以影印判决书原件,但是不能取得判决书的原件。离婚判决书的内容是证明婚姻关系的重要证据,如果今后有需要出示原件的场合,可以携带复印件与原审理法官进行沟通,加盖法院与原件核对无异公章,也可以一定程度上
可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档案室查阅档案进行复印。查阅档案时,需要携带个人的身份证。根据《民法典》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刑事案件判决书如果遗失,当事人可以持自己的身份证件,到作出判决的法院补办手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查阅案件材料的规定,案件当事人可以去法院档案室查阅本人案件审理的卷宗材料,由档案室出具判决书的复印件,然后盖上档案章。
劳动仲裁裁决书遗失的,可以到作出裁决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复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于所受理的每一个劳动争议仲裁案件,都会有相应的案件档案保存。如果当事人遗失了仲裁裁决书的,可以直接到仲裁委员会要求复印档案中的保存的裁决书的。
缓刑判决书丢了,当事人可以持自己的身份证或委托律师到法院档案室去查阅、复印法院案卷中的判决书,并在复印件上盖上法院档案室的章即可。因为所复印的判决书必须盖上法院档案室的章才能与判决书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如果持有的离婚判决书丢失了,可以带身份证到审理离婚案件的法院查阅档案进行复印,然后加盖有关部门印章,复印件效力等同于原件。另外离婚判决书是对离婚双方都具有效力的一种证明文书,其效力等同于离婚证。当事人拿到离婚判决书以后不必再根据离婚判决书去
离婚判决书丢了可到法院查档案。判决书的制作,在形式上应当具备规范性、创新性、公开性、法律性和准确性的特点。为了提高诉讼文书的质量,最高法院制订了规范、标准且实用的各类司法判决的文书样式。各类判决书的写作程式,应当符合最高法院关于制作判决书的
离婚判决书丢了的,当事人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审理自己离婚案件的法院查阅档案,法院档案室会有该案件的所有卷宗材料,当事人可以直接要求进行复印,然后加盖有关部门印章就可以了,其效力等同于原件。法院离婚判决书是法院审理完离婚案件后,根据判决写成
法院的离婚判决书丢了,需要当事人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到审理离婚法院的档案室查阅并进行复印,复印后再加盖有关部门的印章就可以了,该复印件的法律效力等同于原件。离婚判决书的效力和离婚证的效力是一样的,所以不管在哪里登记结婚,只需要向结婚登记机关出
离婚判决书丢了补办方式如下: 1、判决书丢失,可到法院查档案,然后持法院盖章的复印件,再次申领结婚证。再次申领结婚证时,婚姻登记处需查看你的离婚证明,由于是由法院判决离婚,需出示判决书; 2、如果持有的离婚判决书丢失了,也可以带身份证到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