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2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明确规定发回重审的案件是不需要交诉讼费的,不过案件被发回重审的话,意味着当事人提出了上诉; 在上诉的时候是需要交诉讼费的,但二审人民法院判定发回重审,所以二审人民法院得退还当事人交的上诉费。
发回重审的案件,如果是二审案件,不能再上诉;如是一审案件,可以上诉。我国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除了最高院的一审判决为终审判决不能上诉外,其他地方法院的一审判决裁定均不作为终审判决裁定。
一审上诉发回重审维持原判的刑事案件不会加刑,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二审发回重审一般需要三个月结案。二审发回重审的,审限仍然按照原一审的审限执行。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之后两个月以内进行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过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不是。若当事人对重审结果仍有异议,可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上诉,二审法院做出判决后,才是真正一般情况下的终审结果。发回重审制度是民事诉讼程序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发回重审是二审法院经过对一审上诉案件审理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
是需要进行回避的,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
发回重审案件必须注意的问题有: (1)案件事实的认定只能靠证据还原; (2)部分案件由于当事人的举证意识、证据的客观保存不当,在原一审时就无法全面还原案情; (3)证据灭失造成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给重审工作造成重大困难; (4)对于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