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我国的刑法对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的概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的概念通常是,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军职人员在没有经过有权机关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把编配的武器装备改作其他用途,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触犯了
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构成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既遂的,最多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是指军职人员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未经有权机关批准而自行将编配的武器装备的改作其他用途,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既遂的判刑规则: 1、构成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既遂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犯罪后果达到特别严重标准的,依法应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法院会这样判:行为人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的编配用途,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主要包括以下构成要件: 1、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 2、主观方面是故意; 2、客体则是武器装备的管理秩序; 4、客观方面是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的编配用途,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行为人的行为构成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既遂,造成严重后果的,法院会对其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量刑标准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具体指因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造成战斗失利的、造成重大任务不能完成或者迟缓完成的、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二人以上等行为。犯本罪造成毁损重要武器装备的,伤亡多人的,严重影响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的认定标准: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等等;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 3、客体要件:所侵犯的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秩序; 4、客观要件:表现为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
符合以下要件构成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等;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 3、客体要件:所侵犯的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秩序; 4、客观要件:表现为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的构成要件是: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秩序;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的编配用途,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 4、主观方面为过失。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既遂的量刑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秩序。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本罪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等军人。
构成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的要件有: 1、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以及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 2、主观方面一般是出于过失; 3、侵害的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秩序; 4、客观方面是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的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判刑的规定是行为人实施该犯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罪的一个必要构成要件就是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造成了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