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9
离婚时一方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不会判刑,因为该行为不触犯刑法。在性质上,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双方均有处分其的权利。但一方在离婚过程中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的行为。如果无过错方有
首先,陪嫁,即嫁妆,是女子出嫁时,娘家准备的陪嫁至夫家的结婚用品及财产财物,如房子、车子、衣被、家具及其它用品。根据我国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如果某件物品是女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前购置的,应当属于婚前财产,系其个人财产;如果是办理结婚登记
起诉离婚财产是否会冻结,需要看具体的情况。具体如下: 1、如果对方当事人没有申请的,一般不会冻结财产; 2、离婚诉讼中,原被告均可以申请法院冻结对方财产,这在法律上属于财产保全。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首先,陪嫁,即嫁妆,是女子出嫁时,娘家准备的陪嫁至夫家的结婚用品及财产财物,如房子、车子、衣被、家具及其它用品。根据我国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如果某件物品是女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前购置的,应当属于婚前财产,系其个人财产;如果是办理结婚登记
经夫妻双方签字确认,且内容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的婚内财产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财产协议中应当写明协议的缔约时间、地点、缔约双方、约定的财产范围、财产归属等内容。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协议对于夫妻财产分割和归属的约定,对夫妻
财产保全会通知被告。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法院应当在决定保全财产后,立即通知被
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在婚后也属于其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专用的生活用品、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
夫妻离婚房产分配如下: 1、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取得房屋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市场价值计算,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
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婚前财产,则不需要进行分割。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在以下两种情况才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第一是婚前由一人出资,但是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房屋是算作夫妻的共同财产。
赠与的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需要根据,房产所有权的取得的时间来作出判断。首先,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取得的受赠财产,一般情况下都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赠与人明确表示了只赠与给夫妻之间的其中一方的话,这项财产就应当
离婚的时候发现一方转移财产,那么可以在离婚的时候提出对方存在转移财产行为的证据,那么这种情况下可以要求多分一部分财产。如果双方是已经离婚,才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的行为,那么另外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日常的生活之中,如
补办结婚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原结婚证原件(遗失的除外)。因结婚证损毁,涂改或者原婚姻登记证有瑕疵,申请补办的,应当提交原结婚证。如果是复印件,那么还应当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印章。结婚证遗失,且户籍所在地和原登记机关
无房产证继承房产是否需要过户,这个问题没有一个确定的答案,主要还是需要看房产的类型。第一,只有房屋的使用权,也可以继承过户的房屋。比如有很多军产房、央产房这类型的房屋是不可以进行买卖交易的,只有使用权,政策也允许继承过户,继承的也只是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