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3
债务担保人的风险为债务人无力还债时替债务人偿还债务的风险。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欠款担保人担保人的保证期限一般是6个月,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可以从约定。《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
债务担保人有下列风险: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风险;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风险。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担保人需要按约定向债权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保证。
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相应责任。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
如果是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为他人的债务提供了担保的,这种情况产生的债务并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以并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是属于提供担保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一方自己承担。
债务人的抵押担保是有期限的。如果当事人约定了担保期限的,则按其期限来担保;如果当事人未约定担保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期限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内。
共同借款人在债权债务义务上是同等的,共同还款人是第二还款来源,只有债务没有权利,是主债务人之一,在第一债务人不能清偿银行债务时,银行可直接向第二还款人追索债务。如果共同还款人也没有能力清偿能力了,在诉讼司法后,可追究借款担保人的还款义务。第
五个担保人在担保时,如果都对债权人承诺了担保份额的话,按份清偿。担保人与债权人间,如果约定了必须先由债务人的清偿的话,可以要求先履行债务人应当承担的部分。没有约定的,担保人在担保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有权请求任意一个担保人承担
五个担保人在担保时,如果都对债权人承诺了担保份额的话,按份清偿。担保人与债权人间,如果约定了必须先由债务人的清偿的话,可以要求先履行债务人应当承担的部分。 没有约定的,担保人在担保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有权请求任意一个担保人承
五个担保人在担保时,如果都对债权人承诺了担保份额的话,按份清偿。担保人与债权人间,如果约定了必须先由债务人的清偿的话,可以要求先履行债务人应当承担的部分。 没有约定的,担保人在担保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有权请求任意一个担保人承
帮人担保的债务如果是一方自愿负担的,未经其配偶同意;或者该债务也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是个人债务。如果该债务是夫妻共同愿意负担的,或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则是夫妻共同债务。
反担保人不可以向担保人追债。担保人还债后可以要求反担保人追偿。反担保人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为了防止债务人在履行还款义务时下落不明或无法履行还款义务,在担保人承担了担保责任后却无法得到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