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一)罪犯可能有其他犯罪的; (二)共同犯罪的其他犯罪嫌疑人到案,可能影响罪犯量刑的; (三)共同犯罪的其他罪犯被暂停或者停止执行死刑,可能影响罪犯量刑的; (四)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五)罪犯怀孕
执行终结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了某种特殊情况,使执行程序无法或无须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其特征是: (1)发生了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和不可能继续进行; (2)执行程序永远停止; (3)以后也不再恢复执行程序; (4)
执行终本是法院执行过程中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简称,主要是针对在法定的执行期限内,也就是6个月内,采取各种执行措施,都无法将本案执行完毕,而暂时做的一个结案处理。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
所谓终结执行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不必要或不可能再继续执行的特殊情况,案件在没有执行完毕的情况下就可以裁定终结执行,从而结束整个执行程序。
监外执行终止的情形有: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破产程序终结是指引起破产程序终结的法律事实。由于债务人自身情况、破产财产的状况和破产预防程序的法律构造的不同,各国破产立法关于破产程序终结原因的规定也有所不同。破产程序的终结,可能意味着破产程序预期目标的实现,也可能意味着预期目标的不能实现
申请人可以继续申请延期执行,据以裁定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就可以恢复执行。并且当事人是需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具体的法律处罚是怎么样应该要结合相关要求。
赠与合同的终止的情形具体如下: 1、赠与合同相对方发生混同,即赠与人与受赠人为同一人; 2、双方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完赠与合同的全部义务等赠与合同终止的其他情形。
公司终止方式为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解散原因出现后,经过清算,公司终止。公司的清算程序是:股东会作出决议;成立清算组;通知和公告;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效力终止的条件有: 1、债务已经履行或者已经抵销的; 2、债务人已经提存标的物的; 3、债权人的债务已经免除的; 4、合同解除的; 5、一个人同时有债权和债务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
终结执行应当解除强制措施。存在申请人撤销申请的,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
清算的中止与终止程序需注意的事项包括: 1、清算终止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 2、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中止清算程序,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