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以下情形条款是无效的: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格式合同的无效条款包括: 1、具有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明确禁止的事项,或者违反了公序良俗的事项; 2、具有欺诈或者胁迫的情形,同时损害了国家利益的; 3、提供格式条款的合同当事人不公平的免除自己的义务,或者加重了对方的责任。 格式合同又称标准合
格式合同的限制条件有: 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必须对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进行提示或者说明; 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得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或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3、其他限制条件。
格式条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条款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格式条款,损害国家利益的。欺诈是指当事人一方故意制造假相、隐瞒真相,致使对方当事人产生错误的认识而同意与其订立格式条款。 2.恶
格式合同中的无效条款有: 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 2、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 3、内容违法的,不真实的。 4、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5、因故意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格式合同无效: 一、格式合同的提供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二、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三、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借条是无效的: 1、不能够证明有欠债事实的内容,缺少明确的欠债人、债权人、借钱时间、金额等必备要素; 2、不是真实意思的表示,欠条不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产生的; 3、欠条内容取得的过程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无效有哪些特征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被认定无效的话,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换句话说,合同的无效是自始无效的,这是合同无效最重要的法律特征。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无效的合同如果只是部分被确认为无效,这一部分的无效合同,并不会影响其他部分的
pdf格式的合同,如果满足合同成立生效的要件,自然具有法律效力。pdf格式的合同,同样属于当事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合同依法成立生效之后,受法律保护。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生效必须符合以下三个要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