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承租人同意转租的房屋可以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 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 3、预租的商品房。另外,租赁合同中未约定可以转租,且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承租人也不擅自转租。
房屋不能转租的情形主要是指未经出租人同意或超过原租赁期限的租赁房屋。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
以下房屋不能转租: 1、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房屋; 2、被依法查封、扣押的房屋; 3、权属有争议的房屋; 4、房屋的使用条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情形的。
不能转租的房屋有: 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 2、承租人擅自在租赁房屋内建造的; 3、预租商品房; 4、租赁合同中未约定转租,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非住宅房租赁的类别有:商品房租赁、生产用房租赁、直管非住宅房的租赁等。且租赁合同一般应当载明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非住宅房租赁的类别主要有: 1、商品房租赁; 2、生产用房租赁; 3、直管非住宅房的租赁等。 租赁合同一般应当载明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不可以转租的房子包括违法建造的房屋和租赁合同约定不得转租的房屋。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房屋不得转租;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房屋不得转租;预租的商品房不得转租;违背双方意愿, 双方经共同讨论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房屋不得转租;租赁合同中未约定可以转租,且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承租人也不得擅自转租房屋。
房屋不能转租的情形有: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的,不得转租标的房屋。如果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标的房屋的,承租人与次承租人的合同有效,但是该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房屋不能转租的情形有: 1、出租人不同意承租人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的; 2、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在六个月内提出异议的。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出租房屋注意的事项有: 1、租房必须签订正规的租房合同,合同内容要详细; 2、明确租期内房屋修缮义务及费用; 3、出租人不受限。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通常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 4、租房者要请房东出示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