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住房公积金的特点是: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必须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单位拒绝缴存登记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
法院可以执行公积金的情况有: (1)被执行人退休的; (2)被执行人出境定居的; (3)被执行人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满6个月的; (4)被执行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或者死亡人(被宣告死亡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系被
代位权的特点: 1、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主张权利,因此债权人的债权对第三人产生拘束力。 2、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可见,债权人并不是债务人的代理人,代位权也不同于代理权。 3、代位权是债权人请求第三
住房公积金具有两个鲜明的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
(1)住房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
住房公积金是专款专用的,不是什么事情都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
一、东莞特警有住房公积金的,国家规定单位必须要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二、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条例,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即可以进行办理公积金金额的提取: 1、申请人为离休或者退休的; 2、申请人处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用人单位已经终止了劳动关系的; 3、申请人确认出境定居的; 4、申请人确认要
探视权,通常指的是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的与其未成年子女联系、探望、会面、交往和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行使探视权利的时间和方式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当协议不成时,一般由人民法院判决。 探视权的特点有: 1、探视权的权利主体是针对夫妻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为:第一,申请人提取公积金为购买自住住房的,那么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第二,申请人提取公积金是因为退休的,那么需要提供退休证明。第三,申请人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那么需要提供未就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