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1
垄断竞争是主要市场形式的一种,在经济学中的概念为:无限趋近于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垄断作为一种经济现象,出现于资本主义社会,是竞争的对立物,又是竞争发展的必然结果,一般分为卖方垄断和买方垄断。垄断竞争与企业的垄断竞争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制度垄断
行政垄断主体范围: 1、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 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包括经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机构、公务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特殊企业和特定的普通企业等。
不正当竞争与垄断行为的区别是:主体不同;后果不同;手段不同。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以及其他有关市场参与者采取违反公平、诚实信用等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去争取交易机会或者破坏他人的竞争优势,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不正当竞争与垄断行为有以下区别: 1、不正当竞争是一种竞争行为;垄断行为是用来排除(或限制)竞争。 2、不正当竞争是违法行为;垄断行为有一些是可以被法律保护。 3、不正当竞争主体是经营者;垄断行为主体有经营者,还有某些政府机关。 4、不正当
不正当竞争与垄断行为的区别如下: 1、主体不同,垄断主体一般具有经济地位优势,而不正当竞争主体不一定具有经济优势; 2、后果不同,垄断的后果是相关领域没有竞争或者竞争程度小,不正当竞争的后果是行为人获得暴利或削弱竞争对手的竞争力; 3、手段
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有: 1、行政行为的主体应当合法; 2、行政行为应当在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内; 3、行政行为内容应当合法与适当; 4、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
一、市场结构不同。 1、垄断竞争是主要市场形式的一种,在经济学中的概念为:无限趋近于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 2、完全竞争又称纯粹竞争,是一种不受任何阻碍和干扰的市场结构,指那些不存在足以影响价格的企业或消费者的市场。 二、在经济学的市场形势不
政府不应有的限制竞争行为包括: 1、以任何方式限定、变相限定单位和个人只能经营、购买、使用本地生产的产品或者只能接受本地企业、指定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提供的服务; 2、在道路、车站、港口、航空港或者本行政区域边界设置关卡,阻碍外地产品
行政处罚具体包括下列种类:对声誉的处罚,例如警告、通报批评;对财产的处罚,例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对资质的处罚,例如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以及对人身的处罚,例如行政拘留等。
我国没有垄断法,只有《反垄断法》,其规定的垄断行为主要包括:垄断协议,具有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滥用行政权力限制、排除竞争的行为。
在我国中商业主体之间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混淆行为、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倾销、不正当有奖销售和诋毁商誉。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种类包括采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附条件交易行为等。
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就从事医疗卫生技术服务是典型的非法行医行为。2、超范围行医或采取出租、承包经营有的医疗机构擅自开展未经核准或需专项许可、特殊许可的科目,如:医学美容科、妇产科医学影像科等,属于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