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8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取保候审保证人的条件有四,第一是与本案无牵连,第二是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第三是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限制,第四是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法律又明确规定,保证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第一,与本案无牵连;第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第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
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的条件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形;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其他法定情形。
取保候审的审查逮捕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由审查批捕部门办理。审查批捕部门应当指定办案人员审查。办案人员审查后,提出审查意见,审查批捕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请检察长批准或决定。重大案件应当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取保候审的审查逮捕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由审查批捕部门办理。审查批捕部门应当指定办案人员审查。办案人员审查后,提出审查意见,审查批捕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请检察长批准或决定。重大案件应当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有: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保证人条件为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取保候审由两种方式,一种是缴纳保证金;一种是提出保证人担保。也就是说,被取保候审人要提出一个符合条件的人作为自己的保证人,该保证人要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担保被保证人能够做到随传随到。如果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保证人不及时报告的,要对保证人处
取保候审保证金,是指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取保候审既可以提出保证人也可以交纳保证金,但是,取保候审保证人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
取保候审期间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二十四小时以内要向执行机关报告本人住址等个人信息的变动情况;在传讯时要及时到案;不干扰作证;以及不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