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1
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能不分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被赡养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且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不可以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应当分摊,另有书面约定自愿不分摊的除外。纳税人非独生子女的,应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每月分摊额度最高为1000元。但赡养人之间协议指定一人分摊的,该纳税人可以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进行定额扣除
独生子女是必须赡养老人的。但如果子女没有赡养能力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且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非婚生子女一般没有义务赡养生父,只有在双方形成了合法的抚养义务时,子女才对生父有赡养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相同的法律地位,是
非婚生子女赡养老人。 权益: 一、要求生父母对其抚养教育的权利; 二、非婚生子女的姓名权。在非婚生子女无认知能力时,由其生父生母协商确定。在其有认知能力时,自己可以做出选择; 三、非婚生子女有受生父母保护的权利; 四、非婚生子女与其生父母的
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为: 1、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2、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如果是被抚养的非亲生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申请赡养费的条件要同时满足:子女已成年且拥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子女具有负担能力;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等。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非独生子女不能一人赡养。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赡养费是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费用,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费用帮助。
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不可以不分摊,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独生子女赡养老人: 一是,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二是,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
独生子女和普通子女一样,是有赡养老人的义务的,赡养费需要按照子女的生活收入来具体计算。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老人是可以提起诉讼的。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关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给予扶助。当年老、体弱、病残时,更应妥善
独生子女赡养老人应做到以下几点: 1、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2、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3、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4、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关心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