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
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行政复议范围: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
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以及其他被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3.对行政机
1、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应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应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行为有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行为;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以及变更、中止、撤销有关许可证、执照的行政许可等。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行为有以下这些: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
1.文书结构:本文书是一种有统一预定格式的多联填写式文书,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被处罚单位,第三联必要时交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2.制作要求 (1)首部包括文书标题、文书编号。文书标题——即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有: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应当提起申诉;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应当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可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而提出的复议申请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或者对有关许可证的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等。
行政复议申请人的义务:如实填写行政复议申请书,并按照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在行政复议期间执行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构认为需要申请人协助调查取证的,申请人应当予以配合;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复议决定。
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种类有: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决定的,以及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两种情形。在这两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或者提起诉讼。
申请复议是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做出的具体决定不服向原机关或上级机关提起的重新审查申请。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形式包括书面形式提出和口头形式提出。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