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8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提起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直至宣告判决前,都可撤回起诉,至于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一般情况下,只要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民法院都会裁定予以撤诉:第一,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
离婚诉讼程序的时间可能是三个月、六个月、十二个月或十五个月左右。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有上诉的情形
离婚诉讼程序如下:1、原告起草起诉状,准备身份证明材料,证据材料;2、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3、法院受理案件,原告交纳案件受理费;4、法院向被告送达法院文书,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5、开庭;6、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
单方面诉讼离婚程序如下:1、当事人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6、开庭审理;7、法院判决。请求离婚
《刑事诉讼法》再审程序: 1、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2、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3、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
民事诉讼法中关于开庭审理程序的规定有:二审法院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人民法院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民事审判监督程序即民事再审程序,是指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人民法院认为确有错误,对案件再行审理的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只是纠正生效裁判错误的法定程序,它不是案件审理的必经程序,也不是诉讼的独立审级。
《刑事诉讼法》再审程序: 1、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2、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3、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
行政诉讼一审程序主要包括:维持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判决、确认判决、撤销判决、履行判决、变更判决、赔偿判决。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
所谓再审就是人民法院根据法律的规定,为了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中的错误,按照上级人民法院的指令或者本院审判委员会的决定,或者根据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或者是人民法院审查当事人的申请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再次
关于民事诉讼诉讼时效的规定如下: 一、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二、如果因以下纠纷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