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1
霸王合同一般指的是一方当事人单方面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的格式合同。当事人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应当注意与自身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霸王合同,是指普遍侵犯合同制定者相对方权益,减轻或免除制定者方责任或义务,往往同时也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格式合同。格式合同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一样,是中性的概念。当它“不公平、不合理”时成为霸王合同。
霸王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单方面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的格式合同。当事人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应当注意与自身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霸王条款不违反法律法规,且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该条款合法;如果霸王条款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该霸王条款不合法。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
合同霸王条款是否合法需要按具体情况判断,具体为: 1、合同霸王条款不违反法律法规,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该条款合法; 2、霸王条款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霸王条款违法。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
霸王合同,即法律上所讲的格式合同,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霸王合同是普遍侵犯合同制定者相对方权益,主要是指一些经营者为减轻造造人的责任而单方面制定的规避法律义务的行为,这种行为往往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霸王合同不受法律保护。签订霸王合同时如果有欺诈或者显失公平等情形的,法律不保护。受损害方可以请求撤销该合同,被撤销后合同就变为无效。但申请撤销的时间期限一般是一年。
霸王条款无效,但是合同不一定无效,只要合同不存在下列情形的就有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
霸王条款的合同是没有效力的。 “霸王条款”往往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行业管理等方式出现,具有五大共性: 一是减免责任,逃避经营者应尽的义务。 二是违反法律规定,任意扩大经营者权限。 三是排除、剥夺消费者的权利。 四是权利义务不对
合同中霸王条款不合法,不受法律保护。对于合同中的霸王条款,当事人可以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协调和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主张撤销合同中的有关欺诈性的霸王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