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结果并不一定是有罪判刑,可能会判决无罪,也可能判决有罪,甚至判决免于刑事处罚。 我国适用的是无罪推定原则,即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未经法院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的原则,是坚持以事实
一、对于人民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准确,量刑建议适当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采纳: 1、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2、被告人违背
检察院会和法院不会沟通案情。刑事公诉案件虽在各个阶段,承办单位不一样,如侦查阶段由公安或检察负责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由检察院负责起诉,审判阶段由人民法院负责审理。但不能因此就认为各个阶段互不相干。在审判阶段,律师和检察院进行相关必要适当的沟通
检察院建议缓刑且被告人符合缓刑的条件,法院会判缓刑。缓刑的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刑事案件,检察院建议量刑通常会采纳,如果法院觉得量刑不准的,会重新根据案件情况来具体量刑。一条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
我国法律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因此给某犯罪嫌疑人定罪的权力在人民法院,而不在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公诉机关,代表国家和人民行使公诉权,代表国家参与刑事诉讼活动,对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提起讼诉,并给出定罪量
目前法律并未规定人民法院建议检察机关撤回起诉,至于检察机关是否撤回起诉是检察机关自己的事情。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关依据查明的事实与法律进行裁判即可。如果经过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认为检察机关指控证据不足可能做出无罪判决。
人民检察院对于刑事案件不予起诉的,当事人一般不用去法院。根据《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作出不予起诉决定之后,案件自然不会到法院。对刑事案件决定不予起诉的主体是人民检察院,而此时案件通常也还处于审查起诉阶段。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检察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
可能会改变。对于人民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准确,量刑建议适当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人民法院不采纳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的,应当说明理由和依据。
检察院法院不属于政府机关。法院和检察院是独立于政府之外的国家机关,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与政府一样是产生于人大,并接受人大监督。法院和检察院是属于双重领导的国家机关,业务上是受上级院的领导或指导,而政治上是受地方
检察院不批捕取保候审后的结局一般是公安机关将调查收集到的证据,移交给检察院,再由检察院提起公诉,但是也有可能是公安机关查明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予以解除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