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4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方法: 1、大病医疗扣除: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如果超过1.5万元部分,可在每年6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2、住房贷款利息扣除: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如果是首套房并且有利息支出的,按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 3、
离职人员专项附加扣除可以由单位申报或者个人自行申报,由单位按月发工资预扣税款时办理,除大病医疗以外,对其余五项扣除,员工可以选择在单位发放工资薪金时,按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首次享受时,需要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并报送给任职受雇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细则包括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同时根据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三档。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三档。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专项附加扣除的作用:兼顾了公平和效率;使相关支出得到合理扣除,减负力度明显;且具体操作力求简便易行,方便纳税人缴税;总体上让个税制度更加公平合理,也有利于刺激消费、扩大需求。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解读如下: 继续教育属于学历(学位)教育的,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属于职业资格教育的,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办理申报可以由单位办理申报或者个人自行申报。 具体来讲: (1)由单位按月发工资预扣税款时办理。除大病医疗以外,对其他五项扣除,您可以选择在单位发放工资薪金时,按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首次享受时,需要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
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全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是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之一。专项附加扣除指的是,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