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行政给付又称为行政物质帮助,指行政机关对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或其他特殊情况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赋予其一定的物质权益或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行政行为。
行政给付指的是行政机关依法对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的公民,给予其一定的物质权益或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行政行为。例如行政机关依法按照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符合条件的城市居民基本的生活物质帮助。
行政给付一般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物质利益或者赋予其与物质利益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 (一)行政给付以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为条件 也就是说,行政相对人要获得相关的物质帮助,必须事先向有权实施一定给付行为的行政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受领迟延,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已经提供的给付,未为受领或未为其他给付完成所必须的协助的事实。债权人迟延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受领迟延,另一是债权人未尽其他协助义务。其中,受领迟延是债权人迟延的最常见的表现形式。债权人通
加害给付是指因债务人的履行行为有瑕疵,使债权人的其他利益受到损害。例如因债务人交付的家电质量不合格,致使使用人在使用过程中受到损害等。在加害给付中,债权人受到的损害,可能是财产利益,也可能是人身利益。加害给付的主要特点是:债务人的履行行为不
与意思表示的概念相比较,法律行为包含的范围更为广泛。法律行为可以仅由单个意思表示构成,这通常是指一些单方的行为,如代理权的授予、追认权的行使、设立遗嘱等。法律行为也可以是双方的行为。如果合同一旦成立,则不仅是意思表示,还是法律行为。
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是指为保护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免受各行政机关的侵害,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通过司法程序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所谓司法审查制度,就是一种国家权力对另一种国家权力的监督制约制度。司法审查,即法院通过诉讼程序审查并纠正不法行政行为,以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免受国家行政机关侵害并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审查制度的理论依据是:
行政执行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依据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充分调动政府资源,通过一定运作机制; 逐级贯彻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的政策、决策,推行国家政务和执行行政决定,以落实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诸任务的全部活动过程。
单行法规是法典的对称,只规定某一方面的事项,或只适用于某些地区、某些主体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如合同法等。单行法就是单独颁布实行的法律规定,与其对应的是包含在其他法律中的条款和单行法规等,比如行政法中也有刑法的条款。单行法律是指针对某一具体行为
行政一般是指国家组织在其活动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组织、控制、协调、监督等特定手段发生作用的活动的总称。《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是指的是一定的社会组织,在其活动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组织、控制、协调、监督等特定手段发生作用的活动的总称。它属于国家的范围,即属于公务,不是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的任务也不是一切国家权力都是行政权利,只有行政机关或者政府的权力才是行政权力。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