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9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是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1、犯罪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犯罪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有如下的判刑标准: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构成四要素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和证券市场的管理秩序。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不正当、不公平的关联交易,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为上市公司董监高。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公司的上市流程如下: 1、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股票上市申请。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授权证券交易所,根据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核准公司股票上市申请。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上市公司国有控股是指政府或国有企业单位拥有50%以上股本,以及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拥有实际控制权能够支配企业的经营决策和资产财务状况,并以此获取资本收益的权利或依其持有的股份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