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1
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的义务: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辩护律师和其他辩护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
下列人员不得担当刑事诉讼辩护人: 1、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2、应当回避的人; 3、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 4、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等。
有权委托刑事辩护律师的人有: 1.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本人; 2.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 3.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近亲属;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人。
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依法独立履行职务,只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没有控诉的义务。刑诉法第35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
在刑事诉讼中,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范围,与辩护人的范围相同。即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可以在下列人中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律师;人民团体或者被代理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被代理人的监护人、亲友。同样,不能
1、辩护是刑事诉讼法的术语。自我辩护,是法院赋予被告人的权利。 2、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自始至终都享有辩护也就是证明自己无罪或者罪轻的权利。《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不能担任刑事诉讼辩护人的主体包括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以及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但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
按照刑事案件办案流程是有时间规定,所以一般不会存在拖对谁有利的问题。 刑事案件久拖不判决的,其实对原告或被告任意一方是否有利都是没有明确的界定的,刑事诉讼法对案件每一道程序都做了时间期限的详细规定,如果发生案件没有证据证明当事人犯罪的,就会
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有以下几点: 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3、
行为人的虚假诉讼行为是否属于刑事案件,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定。如果行为人以捏造、完全不存在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对司法秩序进行了妨害或者对他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了严重侵害的,可以对行为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期、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