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以下劳动争议属于仲裁受理范围: 1、对劳动关系的争议; 2、对劳动合同的履行,终止等发生的争议; 3、解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4、劳动者的权益没有得到保障引起的争议; 5、工资报酬引起的争议。
劳动争议法院采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从立案到最终作出判决的时间一般是在6个月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仲裁部门受理的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
从向法院递交起诉状那天起,法院必须在7日内决定立案或不立案。一般只要当事人起诉状上写明原被告、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属于该法院管辖,法院就会立案。立案之日起5日内,法院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必须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不答辩的不
外地公司劳动争议管辖的法院为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劳动争议需要先进行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诉讼的话,诉讼费用一般是10元。但是如果是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还有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劳动局受理后五个工作日才处理。对下列三项条件均符合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
劳动争议经过仲裁程序后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满足受理条件的,法院7天内立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则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劳动纠纷,若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属于职权范围和管辖范围的,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
劳动争议反诉也是受15天限制。也就是说,被申请人收到裁决书之日起第2日开始计算15天,是被申请人的起诉期限。可以反诉。但是至于是否受理,需要看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是否具有不可分性。
劳动仲裁委员会要受理下列劳动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