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的赔偿期限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对于人身损害赔偿,应当按照以下标准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民法典》规定,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
1、医疗费。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2、误工费。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的赔偿,按照伤情的具体情况进行赔偿。具体如下:1、人身损害赔偿救治医疗费;2、人身损害需赔偿营养费;3、人身损害需赔偿误工费;4、人身损害需赔偿交通费;5、人身损害需赔偿护理费;6、人身损害需赔偿住院期间伙食费及住
工伤损害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有下列区别:工伤损害赔偿适用《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人身损害赔偿主要适用《民法典》;工伤损害赔偿的主体为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机构,人身损害赔偿主体为侵权人;工伤损害赔偿基于劳动关系,人身损害赔偿基于侵权关系
民法典人身损害赔偿由赔偿义务人赔偿。未残疾应赔偿遭因看病所需要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而产生减少的一切费用,包括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其他费用赔偿义务人根据受害人的受伤情况都应当予以赔偿。
侵害行为人对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以下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诊疗费+医疗费+住院费; 2、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3、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理人员同级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4、营养费=根据伤情确定营养费标准*天数; 5、住院伙食补贴=国家机关一般
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误工损失等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指自然人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遭受侵害,造成伤、残、死亡及其他损害结果,赔偿权利人要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侵权案件。司法解释规定,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