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对刑法意义上内幕信息的认定,是判定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重要前提。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刘宪权认为,内幕信息须满足“秘密性”和“重大性”两个特征。首先,“秘密性”是指信息“尚未公开”,尚未被证券、期货投资者所知悉。具体判定上,判断信息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既遂的定罪量刑是: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情节严重的,构成此罪,处五年以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定罪标准是: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定罪标准是这样的: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三十万元以上的、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构成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
证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设立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而成立的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一般是以是否知悉对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标准,并不局限于公司内部人员,还包括外部由于工作性质或所任职务而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以及相关公司本身,具体而言: 一是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是持有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是指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量刑标准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是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行为人泄漏公司机密,如果情节轻微的,那么他将会受到公司的行政处罚并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如果是情况严重的,已经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了,那么他的行为就会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应当接受刑事处罚。同时需要注意的是,行为泄密时,必须是主动的,不是被动的,
犯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判刑为: 1、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3、如果单位犯罪,对单位处罚金,直接
犯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判刑为: 1、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3、如果单位犯罪,对单位处罚金,直接
犯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处罚:一般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如果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一般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