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公安局刑事案件的结案分为以下几类: 一、逮捕犯罪嫌疑人后,一般在二个月内结束侦查。 二、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在三个月内结束侦查。 三、存在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报请
民事案件中,如果存在犯罪事实的,公安局可以立案。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
自诉案件公安机关处理流程如下: 1、由承办人员填写《立案报告表》; 2、制作《立案请示报告》,经本机关或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制作《立案决定书》; 3、由负责审批人签名或盖章。
公安局有权利撤销案件。撤销案件简称“销案”。司法机关终止刑事诉讼的一种方式。在中国,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对已经立案的案件,经过侦査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时,应当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标志此案己不成立。被告人已
侵占罪派出所立案标准,侵占数额在2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可以予以立案。行为人构成侵占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被害人对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情形,当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自诉。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包括: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
被害人对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情形,当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自诉。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包括: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
案件被退回公安局的,应当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公安局立案侦查的条件有: 1、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 2、有犯罪事实的、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3、有证据证明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已经触犯了刑事法律的。
视情况而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