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公司破产清算跟原始股东一般没有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均应当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且能够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记载以下这些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
公司是独立法人,股东承担有限责任,股权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仍由公司享有和承担。未履行出资义务股东通过股权转让协议规避义务、逃避债务,依法履行出资义务为股东的法定义务,在公司股权转让时不能转让,实践中某些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为了达到
公司破产股东需要承担以下责任: 1、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一、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即: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所承担的责任,体现为股东对公司的出资,股东须以其全部投
变更后原股东一般不承担责任。因公司是独立法人,股东承担有限责任,在股权转让后原股东一般不承担责任但是有例外,如果原股东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在转让股权时没有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则要承担责任。
股权变更后一般情况下原股东不承担偿还公司债务的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是独立法人,股东承担有限责任,股权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仍由公司享有和承担。不过如果是原股东出资不实的,不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或者没有经其他股
承担连带责任。原始股东具有履行出资义务和不得抽逃出资的义务,原始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转让股权时受让人知道的,取得股权的继受股东对原始股东的出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若已经足额出资,原始股东转让股权后,继受股东仅在取得的股权的范围内,即出资范围内
公司破产,股东原则上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在经营情况同时满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条件,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公司的债务,原股东是没有责任的。公司的债务应当用公司的全部财产来承担的,跟股东没有关系,更不用说原股东了,股东把股份转让出去以后,跟公司就没有关系了。公司的债务只能由公司承担,公司的财产不足以偿还的,只能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然后对公司作
公司破产后,一般就不能再向股东追究责任。因为股东对公司债务的责任体现在股东对公司的出资上,股东必须以其全部投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也就是说,股东按照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履行出资义务后,不再对公司行为承担责任。 但如果股东为公司的债务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