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债务的权利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等,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当事人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拒绝履行。
如果债权人依法享有留置权,能将留置物变卖以实现自己的债权。在债务人的履行期限届满以后,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其义务的,债权人可以就留置物优先受偿,可以将留置物拍卖、变卖。
1、保证,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后为债务人进行债务的承担。 2、抵押,当债务到期而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就债务人的抵押财产进行拍卖、变卖或者折价变现。 3、质押,质押之后质押物是交由债权人或者是第三人直接占有使用。 4、留置。
担保人还债后可以通过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的方式来实现债权。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1、保证。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后为债务人进行债务的承担。债权人向债务人讨要债务时,债务人无力还款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偿还义务。 2、抵押。当债务到期而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就债务人的抵押财产进行拍卖、变卖或者是折价变现。抵
实际施工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需要签订书面的施工合同,明确工程范围,工程质量、工期和工程款等主要内容;还需要收集本人已经实际履行合同的证据,包括设备租赁合同、材料买卖合同及付款依据等;然后向法院申请保护本人的权利。
我国的人权观充分反映了社会主义原则。在我们社会主义中国,人权首先的和主要的是指广大工人阶级、农民和其他劳动群众的权利,这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和政府看待和保障人权的最根本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也是我国人权观的最根本的特征。 我国的人
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前提下债权人要求担保人还款是现实的。当债务人在借款协议期满仍然未还款的情况下,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是可以要求担保人还款的;如果在签订借款协议时,明确指出担保人承担债务连带责任的话,债权人也是可以要求担保人在债务人未
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民法典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债权人能将留置物变卖以实现自己的债权。需满足条件: 1、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 2、债务人先请求留置权人行使留置权; 3、留置权人不行使的,债务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留置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