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4
(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行政决定; (2)已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3)申请执行的时间在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十日后且在自当事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限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
强制执行措施分别有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
行政强制执行包括下列方式:对拒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其财产;拍卖或者依法处理其财产;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以及其他的方式。
行政强制执行包括直接强制执行和间接强制执行。 直接强制执行有以下几类: 1.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2.划拨存款、汇款; 3.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4.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间接强制执行有以下几类: 1.代履行;
行政强制主要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前者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或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而后者是指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对拒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当事人强制其履行。
1、必须有生效的行政裁判文书作为执行的依据,以行政判决书为例,对于一审判决,必须是在法定期间内无人上诉才发生法律效力,而二审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 2、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内容,即要求裁判文书须具有能通过积极作为完成的内容。例如,判决撤销
强制执行费用包括申请费。如果没有执行金额的,需交纳50元至500元的申请费;如果执行金额在一万元以下的,需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需按照1.5%交纳等。
强制执行财产包括: (1)收入、银行存款、现金、有价证券; (2)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 (3)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 (4)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 (5)其他应当报告的财产。 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扣押、冻结等。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包括:对财物的强制执行,例如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财产;对行为的强制执行,例如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等。
我国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一般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以及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