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17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有四个构成要件: 1、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存贷款的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采取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方式,将资金用于非法拆借、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起刑点为: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以牟利为目的,采取吸收客户资金不入帐的方式,将资金用于非法拆借、发放贷
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量刑标准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以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定罪: 1、个人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2、单位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造成直接经济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判刑,包括三点: 1.一般情况下,数额巨大或造成重大损失,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并处二万元至二十万元罚金; 2.数额特别巨大或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并处五万元至五十万元罚金。 3.单位犯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帐,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应予追诉。 (1)个人吸收客户资金不入帐,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2)单位吸收客户资金不入帐,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0万元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定罪标准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定为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会这样判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并且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罪的,应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量刑规定是: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构成该罪的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单位构成该罪,采取双罚制。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构成要件应有: (一)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二)主体要件:主体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存贷款的管理秩序; (四)客观要件:表现为采取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方式,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
可以认定构成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主体是特殊主体,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主观方面是故意;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存贷款的管理秩序;客观方面则表现为采取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方式,将资金用于非法拆借、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